土地增值税的清算首当其冲的便是打击“囤地”的名门。记者了解到,成都一开发商2004年在南部新区以800万元不到的价格获得的一幅占地仅7亩的土地,最近以6000万元的天价私下转让给了一家港资开发商,如按土地增值税清算标准60%来执行的话,仅这一款项便达到3500万元左右。无疑极大地压缩了利润空间。
实际上依靠囤积土地来赚钱的开发商所获得的利润要远远高于房产开发本身。深谙此道的和黄地产在成都南部新区1036亩土地未动一兵一卒坐收40亿元土地溢价的神话被当地地产商传为“佳话”。
“如果清算严格执行,土地拍卖或将受到冷遇。”刘智勇分析,这显然是地方政府不愿看到的。“3月,土地成交一向颇旺的成都市场,在市区内仅有一幅地块公开出让,地方政府或许意识到了什么。”他认为。
生死抉择
“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出台系列税收政策和文件,做好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目的是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不会加重房企和购房者负担。”税务总局税政司人士告诉记者。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却不这么认为。
“如果严格清算,很多中小型开发商都会倒闭。”何荣伟说。由于资金瓶颈很多中小开发商都是引进有实力的开发商进行合作,这其中肯定会产生地产和物业的增值,如果这一部分严格清算的话,中小开发商也将担负大量的成本,这对于资金本就弱小的企业无疑是釜底抽薪。
刘智勇则认为,税收清算对于各家房地产开发商的影响不尽相同,对有大量土地储备公司的利润水平有较大的影响,因为这些公司此前拿地普遍价格低廉,所付增值税也就更高昂。而部分本来资金实力不强的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会更加严峻,这些企业的再投资能力将得到很大制约。
由于中小房企大多是在二级土地市场上拿地,如果除开土地增值税,一个项目利润只有几百上千万元,很多开发商宁可选择放弃。“无利可图,将使开发商拿地的动机越来越弱。”而拿不到土地,对于任何一家房地产企业而言,都意味着是生命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