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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查房产中介挪用客户房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8.02.0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据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房产信息网二手房数据显示,比较今年1月中上旬相对稳定的40余套日成交量,杭州二手房买卖近日成交量并未同步放大,仅以1月21日为例,日成交套数仅为31套,下滑态势明显。

  周强龙表示,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不少中介行都面临“瘦身关店”的现实,盲目地“流血开店”是没有意义的,部分中介行被淘汰出局。与此同时,个别动用过购房者房款的公司将面临“生死之劫”。

  浙江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品牌管理总监王慧对此表示赞同。她认为,今年春节之前,杭州掀起了一个新房供应高峰,但对于淡季的巨量放盘,买房人并不埋单。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一方面不少中介行的单店业绩不过关,另一方面是之前一些中介大规模扩店带来的巨大成本压力,这样势必会造成现金流紧张。一旦楼市长期处于低迷行情,就很容易出现危机。

  阻击楼款挪用

  围绕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杭州在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方面一直走在前列。早在2003年,杭州就推出了房款保障机制。

  据周强龙介绍,这个由杭州市房管局推动的保证金账户制度,要求客户在中介公司买卖二手房时,房屋买卖双方、中介公司以及银行四方必须共同签署一份《房款监督支付协议》,规定买方将购房资金存入银行的专有账户,并由银行予以冻结。每一次动用这笔资金,都必须由上述签署协议的四方同时签字,银行在其中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即便是如此严苛的第三方资金监管,仍难以杜绝中介卷款潜逃事件。

  住商不动产浙江区域总部内部人士私下认为,目前杭州执行的房款保障机制仍存在部分缺陷:一宗二手房买卖涉及到两个账户,一个是专款专用的银行保证金账户,用于存储房款;另一个是普通的二手房交易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意向金、二手房税费、中介佣金等款项。保证金账户由银行监管,而中介公司对普通交易账户拥有一定的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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