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昨日(1月24日)表示,2008年将对房地产价格统计进行改革,经济适用房将不再归类为商品住宅。此外,还计划在90个市县推进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
加强改善民生统计
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谢伏瞻表示,国家统计局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关系到民生的统计。
2008年的物价统计改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加强对城镇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编制工作。国家统计局在2007年已经在13个城市试点编制该指数,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各级地方政府了解价格变化对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影响,以确定应该采取的一些补助政策。“2008年计划在90个市县推进这项工作,并在试点取得经验之后进一步向全国推广。”
第二,进一步做好价格统计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增加一项对部分食品价格的调查,将月报改为旬报。
第三,推进房地产价格的统计改革。首先统一所调查的城市辖区或企业项目统计范围;其次合并和规范一些指标的设置,比如经济适用房严格说不属于由市场供求来决定价格的商品住宅范畴,因而将归类为保障性住房而不是商品住宅来统计;最后,房价采价方法将取消上年同期样本的调查,只采集上期、本期的样品房的价格,使统计数据更能及时反映房价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