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丁力说:“一些地方官员无视土地法律法规,胆大妄为,根本原因在于违法成本低”,这助长了官员卖地谋私,企业、开发商屯地待涨的新“集团腐败”现象。
他们建议说,对于这样一起有组织的重大非法批炒卖地案,相关负责人、重大嫌疑人除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外,还应追究问责其以下的相关法律责任:
一是应追究问责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根据监察部以及国土资源部的通报,此案不仅涉及的土地面积巨大,而且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督察组现场督办期间,当地有关官员拿出虚假的“一套又一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以欺骗手段应对上级的调查”,应当属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理应严厉追究法律责任,切实避免以纪代罚和以罚代刑现象。
二是应追究问责相关人员的腐败问题。丁力研究员提出,当前,在地方国企和相关国有资产逐步转制后,一些地方官员已把谋取私利的焦点放在炒卖国家土地上,土地已成为各地官员“集团腐败”的温床。
“对开平这起非法征地大案,绝不能只对当事人撤职了事,还应严查他们的腐败问题,以达到‘敲山镇虎’的警示作用。”开平市不少干部群众建议:为实现司法回避并加大彻查力度,建议采取异地司法介入的方式,不查出相关土地腐败分子并实施司法问责,绝不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