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的对等是公平交易的基础,无论是什么理由,只要客观上存在故意制造信息壁垒,造成消费者与开发商处于不对等的交易地位,都是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你知道你看中的楼盘究竟销售到一个什么阶段吗?你清楚你的邻居购买房屋的价格吗?你明白你要购买一套房屋究竟要向开发商付多少钱吗?你真的看懂了开发商给你提供的户型图和小区规划图吗?你真的能确定你所选购房子的对面空地上,将来一定会修建一个高品质的市政公园吗?你真的相信房子距主干道100米,就听不到噪音吗?
消费者呼吁增加市场透明度
今年初,深圳市相关部门曾联合召开了一个“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宣布,今年内深圳所有一手在售楼盘和二手商品房将全部实行销售明码标价制。
事实上,早在深圳之前,2006年5月中旬,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进一步增加市场透明度,方便百姓选购住房,并向社会公布了40个重点城市对外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的网址。
与此同时,广州、上海、成都等几大城市也都相继明文规定:商品房交易必须明码标价。尤其是去年以来,成都市相关部门多次组织“商品房明码标价”、“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的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
“然而从检查和整治的情况来看,市场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房地产市场信息壁垒依然严重。”成都市房管部门一位干部向笔者透露说。
在位于成都城南的一个叫“神仙树大院”的楼盘里,笔者看到制作精美而详细的每套房屋价格表和销控表,在其销控表上房子都被标注已经卖出了,笔者向销售人员多次咨询时,售楼小姐均明确告知,早在一个多月以前开盘当天,房子就被订购一空。但笔者几天前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的房地产交易系统中查询发现,该住宅小区还有近200套住宅显示处于“可售”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