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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07年度十大房地产新闻事件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21 来源:网络博客

        快到岁末了,也该盘点盘点中国房地产界发生的那些事了,2007年中国房地产风风雨雨、热热闹闹、紧紧张张又度过了一年。国人期盼的2008年马上就要来临,也许房地产界决战的一年就要到来了。

        事件一:物业税"空转"试点扩至十省市

        上榜理由:未来最具杀伤力的房地产税

        物业税推进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包括首批的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目前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坊间有预测称物业税正式征收可能在2008年,而物业税一旦开征,对房地产存量市场的持有者及增量市场上的新增需求,特别是投资性需求,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抑制作用

        事件二:国务院公布“24号文”

        上榜理由:房改十年艰难回归保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即 “24号文”。该文以住房保障措施为主要议题,指出在完善“市场房”的同时,将加大“保障房”的建设力度,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4号文的发布被视为是房地产改革思路的根本转变:在对房改10年反思之后,“保障性住房”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重市场轻保障”的住房模式有望得到根本性转变。

        事件三:《物权法》两会通过

        上榜理由:历经五年八次审议终成正果。

        辗转5年,8次提交审议,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终于在今年两会得以通过。《物权法》的核心就是确定财产(主要是土地和物业)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现有财产属于谁,谁就是财产的所有人。物权法既是改革开放以来首部公开听取群众意见的法典,也是迄今为止招致最多议论的民法草案。相对于其中关于70年后自动续期的规定,《物权法》确定物权的合法性更加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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