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狮拱卫的广东会馆
明清时期,福建广东二省商人在江南至少建立了35所会馆,其中福建商人建立者24所,广东商人建立者11所。在苏州,广潮嘉三府商帮还在城外莲花兜专门建有“海珠山馆”,作为贮货上下河岸之用。这些会,具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建立年代早。凡已知具体建立年代的会馆,清前期大多已经存在。更令人值得注意的是,上表表明,早在明代万历时,福州商人已在苏州建立了三山会馆,广州商人在苏州建立了岭南会馆,广州府的东莞商人更于天启年间在苏州单独建立了东官会馆,潮州商人则在南京建立了潮州会馆,福建商人于崇祯年间在嘉兴县城建立会馆。明代地域商人在江南建立的会馆仅此5所,而全部是由福建或广东商人建立的,这不仅说明福建商人和广东商人都是较早在江南活动的外籍地域商人,而且充分说明了福建广东商人在明代江南有着十分突出的地位。学界探讨商帮成立的时代和标志,还殊少说明。实际上这些会馆正是重要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