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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家庭年收入2.7万以下才能买经适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11
来源:东南快报
经适房现行门槛:家庭年收入4万元以下
目前,福州经济适用房已累计解决2.1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那么在明确“低收入”标准后,福州还有多少家庭可纳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范围内呢?
依照此前施行的《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福州市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不过,在依据三部门针对住房状况调查后,上述标准则更改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调整为家庭年收入在2.7万元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此标准的低收入家庭共有上万户。
廉租房申请门槛:家庭年收入1.7万以下
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条件是家庭年收入2.7万元以下,那么廉价租房的供应标准有什么变化呢?
按照国务院24号文件精神,2008年起廉租房供应对象应调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廉租房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应调整为城镇最低收入保障线的2倍,保障住房面积标准应调整为12平方米以下。
按照上述标准,经相关单位测算,廉租房保障对象家庭年收入应调整为1.7万元以下,住房建筑面积调整为12平方米以下。
据了解,现行的福州市廉租住房供应对象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城市低保家庭和民政优抚家庭。
目前,福州市已累计受理廉租房申请1142户,今年年底全部安排廉租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实现应保尽保。
毕业生和公务员:
有望申请廉租房
新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刚参加工作的国家公务员、外地的引进人才和技术骨干……类似这样特殊人群中有不少是住房困难群体。
根据建设部等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有的可以实行先租后买、有租有买的政策。在昨日的会议上,福州市房管局就建议福州市调整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作为经济租赁房,主要供应上述的住房困难群体。
榕保障房规划:
3年内建1.5万套
会议还提出了今后三年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问题。
考虑今后三年城市发展、人口变动以及每年需要调整低收入家庭标准等因素,要解决福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今后三年应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100万平方米,供应建设用地750亩。平均每年建设50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0套、经济适用住房3000套,分三年时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