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土与房产管理局今年11月公布,10月新建商品房与去年同期相比房价仍在上涨,但环比下降了10.35%;二手房价格环比9月,降幅达47.09%。而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10月深圳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6.8%,环比价格依然上升了2.4%;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1.2%,环比价格仅仅下降0.3%。
“迷雾”源于缺位与越位
有房地产业内人士指出,不同政府部门给出的统计数字出现较大的差异,既令人费解,又不难解释。“主要是因为统计标准和方法不一致造成。统计部门的数据属于抽样统计,主要是按类别抽样房价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房价涨跌;而房管局部门是按合同登记备案的总额和总面积来计算平均房价。”
为了避免出现不同政府部门发布的数字“左右互搏”的尴尬局面,今年7月,北京市规定“各部门在发布房地产价格统计数据时,不能只单独发布一个数据,而是要注明房地产价格调查的范围、时间、地点和口径。”北京市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建委、国土局、规划委等10多个部门,将联合建立北京市房地产综合统计制度。这些部门还将共同建立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监测评价统计数据上报、发布的工作机制,以满足北京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百姓对热点问题的数据需求。
但不久,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发现,北京市统计局取消了北京市的月度房价统计公布,取而代之的是按照环线统计出来的平均价格,让人无法了解北京市目前在售项目的平均价格究竟是多少。在李文杰看来,“或许这样可以让人们对房价敏感的神经松弛一些,但是这种欲盖弥彰的方法实际上更容易让人们误解现在的房价涨幅,因为往往人们是从周边房价上涨幅度来体会北京市的房价涨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