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通知的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中有关闲置土地处置的规定,加快处置利用闲置土地。如土地闲置费原则上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依法可以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对于违法审批而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清退等。另外根据要求,各地要在2008年6月底之前,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
而10月,国土资源部再次作出指示,要求各地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以增加土地供应宗数,吸引更多中小开发商参与竞争,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借其资金实力“圈占”大面积土地,形成“垄断”。同时国土资源部强调,开发商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才能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并且,国土资源部负责人再次强调,各地要保证并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对没有完成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年度供地计划的,第四季度不得供应其他商品住宅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也要优先安排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
上述一系列的通知要求,让今年各地闲置土地清理、处置的力度不断加大。无形之中,给那些仍在囤地的开发商带来巨大压力。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深圳、广州等房价增长过快的“出头鸟”,其国土管理部门在处理闲置上更有一些实际举措和惩罚动作,曝光于“媒光灯”下的闲置土地越来越多,使得这一场攻坚战闻到些许“胜利的味道”。
紧箍咒套向土地“银根”
在土地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土地增值税清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三道“紧箍咒”的调教下,房地产这个“坏孩子”或许变得懂事些。而未来可能出台的物业税,将使房地产调控手段更加丰富。
今年对于土地市场的“深层次”管理,财税手段的多次使用无疑是划时代的。如自1月1日起,土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并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使得土地出让金不再是地方政府的“小金库”。
与此同时,《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公布,修改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将每平方米年税额在1988年暂行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了2倍,征收范围也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随后,1月25日,国税总局出台《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拉开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序幕。
上述三道“紧箍咒”不仅收紧了开发商的资金链,还收紧了政府的钱袋子,对于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不言而喻。
根据国土资源部统计,上半年土地市场方面的税收大幅增长,土地增值税完成191亿元,同比增长79.3%;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38亿元,同比增长57.1%。而去年全年我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为231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为177亿元,由此可见,今年我国在土地财税上可谓成效显著。
但对此,分析人士却认为,虽然税收增长幅度明显,可与快速上涨的房价相比,却是“小巫见大巫”。而开发商完全可以把税收成本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其高额利润并不会因此受到严重挤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