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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条例》立法启动 有望明年提交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0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国务院“24号文”要求全国到“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从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覆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据统计,这两类家庭总数在1000万户,占全国家庭总数的5.6%。

     而城镇中等收入家庭占到全国家庭总数的20%,因此更为主要矛盾是中等收入老百姓想要有自己的房子。居者有其屋也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唐钧主张政府应当将住房保障的重点放在经济适用房上,而不是廉租房上。

     他认为,政府应该承担的是中低收入者而不仅仅是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至于房地产的市场空间,则应该缩小到商务用房和高档居住房的范围内。这样做不仅体现了社会公平,而且能够平抑房价。“如果经济适用房实施到位的话,商品房的价格肯定要降下来。”唐钧肯定地说。

     伍新木则认为,应该有更多的人租房住而非买房住。“建设部的口号是让所有的人有适当的住房,我觉得应该是让所有的人有房住。”当前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大量建设廉租房,提供给低收入者、年轻人、公务员和农民工。同时政府应该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的监管。把这两方面工作做好的话,政府就可以放手商品房市场。

     采取这种策略的最现实原因是我国前几十年的住房建设滞后,不可能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通过商品房满足所有人的住房要求。

     尽管“24号文”的指向是城镇低收入家庭,新出台的《廉租房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仍未能对“低收入”有更进一步的界定。

     深圳经验

     在《住房保障条例》尚未出台之际,深圳市已率先制订地方性的《住房保障条例》引人遐想。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曾穗生告诉本报记者,该市《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至今,收到的反馈并不多。上周深圳市政府又下发了《加强住房保障的若干意见》,近期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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