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资讯头条 > 正文

《住房保障条例》立法启动 有望明年提交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2.0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全覆盖”之争

     建设部日前连续发布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但是各地对“夹心层”住房问题解决呼声很高。

     邓宏乾表示:“以前的相关政策法规不成体系,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住房公积金三者在管理制度和财政上都是被分割的。”

     那么《条例》会否对这一问题提出解决,使住房保障制度实现“无缝对接”呢?

     建设部有关人士认为“无缝对接”不可能。目前住房问题解决还是两个基本渠道:政府或市场。市场商品房价格由市场确定;政府保障的主要是解决低收入家庭,“限价房”是为稳定房价而出的措施,应定义为商品房,而非保障房。

     记者发现,日前各地纷纷提高了经济适用房购买门槛。例如北京市对购买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由6万元调低到2.7万元。同时,有关部门在鼓励居民租房消费,而非买房。

     “从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来看,经济适用房政策应该稳定下来。”上述建设部有关人士介绍,经济适用房的成熟做法有可能被列入《条例》,而《条例》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因此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功能应该界定为“低收入”人群,而非“中低收入人群”。

     经济适用房是否该承担覆盖中等收入家庭买房问题的功能?这个问题业界颇有争议。

     参与国务院《住房保障条例》讨论的学者之一,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对记者说目前关于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前途尚不明朗。“而这部分恰恰是解决住房问题中最重要的。”唐说。

     唐之所以觉得政策不明朗,是因为在总书记的十七大报告中,并没有提到经济适用房,只提到廉租房。温总理最近在新加坡也是强调中国要大力发展廉租房。

     他认为,廉租房受申请人经济条件的限制,最后只影响到极小部分人口的住房。解决了他们的住房问题并不会明显缓解老百姓买不起房的困难。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