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当下“办法”的修订工作仍由住宅产业司开发处负责。11月30日,建设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对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反复修订,一是为了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本身,同时也是为了实现“下与廉租房,上与双限房”的有效衔接,“把应该享受住房保障的人群,都覆盖进住房保障体系”。
“对基本没有能力购房的人,国家采取救助性的廉租房政策,24号文的目标是应保尽保。同时,对有一定能力但购房有困难的‘夹心层’,启动限价房等援助性措施。中等收入及以上者,则可通过个人与业主各交一部分的互助方式,譬如公积金贷款,来实现他们的居住梦想。”
针对今年以来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的陆续调整,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更愿意回归到基本点探讨问题,显然,这一切的目的十分明确——建立一个完全覆盖“应覆盖人群”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专家倪鹏飞看来,无论是“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的“无缝连接”,还是最终明确的回购政策,都是围绕“全覆盖”这个目标进行的。
“现在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基本上有了制度保障,中等收入人群中的收入较高者,也有了双限房解决居住问题,最容易被遗漏的,就是中等收入人群中的中低水平收入者,现在‘办法’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在完成修订之后,制度层面就有了比较全面的覆盖,而全覆盖在执行过程中,政府拥有多少房源将至关重要,回购恰恰解决的是这一问题。”他说。
而更深远的意义在于,一个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完成了全覆盖之后,将大量分流商品房市场中的购房需求,一方面降低购房的刚性需求,另一方面,从根本上改变房产投资产品的未来预期,那时,或许将是中国住房市场风平浪静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