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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将受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1.30 来源:京华时报

     ■市场调查

     过半楼盘只认商贷

     针对开发商对公积金贷款的态度,记者联系媒体村公寓楼、万科东第、金隅凤麟洲等楼盘售楼处。一些开发商以公积金贷款回款速度慢,办理时间较长为由,拒绝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有一些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称,房子都是200平方米左右的大户型,公积金贷款上限只有60万元,购房者首付款的压力会很大,因此,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数据显示,2006年北京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为64.21%,闲置资金在205.25亿元。而据北京中原地产介绍,此前对260余个在售楼盘调查发现,有62%的楼盘不接受公积金贷款。

     ■个例调查

     被迫商贷多付6万利息

     居住在富贵园的雷小姐在2006年买房时曾想选择公积金贷款,但开发商表示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必须在指定银行农行办理商业贷款。雷小姐询问了其他楼盘,但这些楼盘的开发商也拒绝公积金贷款。雷小姐只好从农行贷款44万元,按揭年数是20年。按照目前的利率,雷小姐要支付的利息要比公积金贷款多6万元。

     雷小姐说,央行不断加息,还款额从每月3080元涨到现在的3300元,“现在每月工资四五千块,还贷款的钱占去一大半,手头很紧。”

     ■马上就访

     公积金管理中心

     明确规定强化约束力

     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李持缨介绍,对新政策的出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讨论,最终认为,住房公积金政策是政府为保障市民住房权益出台的政策性规定,不是简单的商业行为,开发商有义务遵守执行,进行限制实际上是架空了这种制度安排。选择商贷或公积金贷款,是购房者的选择权,开发商不应限制。

     李持缨称,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多次接到购房者的举报。在政府没有政策规定的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只能与其协调,现在有了明确的硬性规定,对开发商会有更强的约束力,对保障市民住房贷款权益肯定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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