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方返还给买方;超出3%部分的房款由卖方双倍返还买受人。当共有分摊部分面积增加超过其合同约定面积3%的,买方不承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
小区绿化没完成可拒绝收房
商品房交付使用前,除了竣工验收证明和消防验收证明以外,还需保证水、电、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及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他商业、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
如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卖方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变更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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