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保障
土地出让金至少10%拿来建廉租房;廉租房用地也有“特别照顾”
有关人士表示,廉租房建设要迈开大步,最根本的是解决两大问题,一是钱一是地。这两点,目前都有了保障。
财政部前日公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土地出让净收益资金中将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房建设。办法规定,廉租房保障资金有八大来源,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等。办法还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配合同级廉租房主管部门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管机制,对年度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状况进行跟踪复核。
其实早在8月份,福建省建设厅就已要求各地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房建设。目前我省已有一些设区市开始执行。省建设厅有关人士表示,财政部这个办法的出台,将使我省廉租房资金得到进一步保障。
至于用地,去年以来,我省就已出台有关政策给予各地廉租房建设用地“特别照顾”,并在建设审批方面等给予一系列便利。今年8月,省国土资源厅还发出通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用地必须占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面积的10%。此外,目前,我省还重新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区别对待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从低确定适用的税额标准。
据省建设厅介绍,目前我省9个设区市都已启动廉租住房制度,有7179户家庭享受了廉租房制度。此前“拖后腿”的各县(市)也基本启动廉租房制度。不过,目前廉租住房覆盖面还有待加强。去年的调查表明,全省城镇收入与住房“双困户”有3万多户,另有3万多户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住房短缺依然严重。
另据了解,福州市区目前已累计建成2.3万套190多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成1600多套廉租住房。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低保户都已安排入住廉租住房。年内,福州将再启动200万平方米社会保障房建设,年内可竣工交付使用的社会保障房将达133万平方米。同时,福州还计划在年底前再推出2000套经济适用房面向符合申购条件的对象公开摇号销售,推出2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向具有市区户口符合相关条件的市民销售。
另讯一种助推政府廉租房建设的信托基金,有望在福州启动。
昨日,记者从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2007年度年会上获悉,该基金是通过由政府发行廉租房信托计划的方式,向社会募集资金。募集到的资金将用来收购二手房物业,再为这些物业设立统一的物业管理,建成廉租房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