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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力争2008年底廉租房扩至低收入家庭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1.29 来源:海峡都市报

  关注理由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福州年底将全面启动实施廉租房制度,并力争在明年底将廉租房保障范围从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另据省建设厅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底前,我省将建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档案和全省廉租房的规划。

  廉租房建设也更有保障了。国家、省里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对资金来源和建设用地要求等做了明确规范。

  两大焦点

  每年都在建廉租房,为何还要说全面实施廉租房制度?什么样的家庭才算是低收入家庭?

  有关人士昨日介绍,1999年,福州就开始探索建立廉租房制度。2000年,福州在金山建设了400套廉租房。此后,福州每年都会建廉租房。去年11月,市政府还出台实施了新修订的《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今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对廉租房的保障范围作了调整,并要求新建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廉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市政府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意见还明确提出,“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而按照去年出台的福州“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福州将有部分廉租房套型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需要重新调整。随后,福州市加快了调整工作,并要求在年底全面启动实施廉租住房制度。

  至于低收入家庭的界定,该人士介绍,最低收入家庭是指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目前福州五城区大约有1.3万人。低收入家庭则一般是指家庭年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低收入线以下的家庭。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标准,比如上海一个三口之家,如果家庭收入每月低于1500元,就算是低收入家庭了。

  据悉,福州市政府近日召开了今年第28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问题。目前,福州对五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镇居民户的住房状况进行摸底,将在本月底前汇总上报。摸底情况将作为市里进一步研究制订相关扶持政策、编制城市住房发展规划的依据,以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并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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