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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房地产宏观调控 国务院12个督察组下月出发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1.2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贾海峰

  以建设部为牵头部门的房地产宏观调控部际联系会议成员,正在深入推进新一轮的宏观调控。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21日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城市经验交流会”上透露,国务院下个月将派出12个督察组对各地落实国务院“24号文”、“37号文”等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情况和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违规比例上升

  11月21日,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等八部门在山东省青岛市联合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城市经验交流现场会宣布,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已经结束,部分地区开始进入全面检查阶段。

  建设部提供的数据表明,全国357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了自查,其中有4000多个项目存在不规范问题,自查项目总数13%。

  建设部督察组对15个省区的工作检查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检查覆盖面不够、以抽查代替检查,甚至有部分地区主管部门和企业怕自身问题暴露,故意隐瞒不报问题的情况。建设部提供的三个省份数据显示,所检查项目平均违规率已经达到了23%。某省11个地级城市的1200多个项目在自查阶段没有暴露出一个问题,但在全面检查中却被查出有20%的项目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问题。

  齐骥介绍,开发企业存在问题最多的环节为预售销售环节,其次分别为缴纳税费、土地取得和规划审批环节;各级主管部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征地开发、房屋建设过程中向征地、开发企业乱收费。

  中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在贵州、新疆等地督查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时指出,开发企业利用“房托”造成热销假象,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商品房销售不实行明码标价等现象,多有发生。

  建设部有关人士表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重点应放在省级部门全面检查和八部门联合抽查上,依靠地方主管部门和企业自爆“家丑”比较困难,重点应由省级部门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检查。

  据悉,建设部拟对担任全面检查工作的地省级部门制定全面检查的硬指标,建设部要求全面检查工作必须做到全覆盖,而抽查工作也必须做到城市覆盖率20%,项目覆盖率5%。

  有关部门寄望于“地毯式”检查使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起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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