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判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效,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一是人均住房面积和质量的普遍提高;二是居民居住支出在居民家庭支出中应当占有合理比重且呈下降的趋势;三是住房的土地利用是不是合理,以及住房存量的分配是不是合理。依据这样三个标准判断我国住房改革成效,正好与温总理演讲中的中肯评价相一致。
如果以民生为考量标准,探讨解决中国房地产问题的途径,则温总理的几点考虑无疑是深得民心、符合中国国情的。
一是大力发展廉租房。国际上廉租房占住房存量的比重一般不超过5%。而在我国的香港地区,由于土地批租制度造成房价畸高,大部分家庭买不起住房,政府被迫为50%的家庭提供廉租房。可见廉租房的比例,与房价/家庭收入比的高低存在着密切的正向相关关系。我国目前一般城市的房价/家庭收入比大部分超过了12,远远高于国际上的3-5倍的标准,且我国房价过高还是建立在教育、医疗市场化和社会保障能力严重不足基础上的。因此,搞好廉租房就有其必要性和紧迫性。温总理明确表示:“明年我们将加大廉租房建设的力度。”
二是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温总理在演讲中特别赞赏了新加坡的组屋政策,他演讲最大的突破之处,是提出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的。相对于大部分地方只是象征性建设经济适用房,并提供给有限居民的做法,温总理的建议无疑有了巨大的突破。这可以说是对长期以来片面强调房地产市场化发展的矫正,以及对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供给主体”的供给体系的一种回归。这就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必须改变长期实行的土地高价拍卖的供给模式,集中供应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将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和个人集资合作建房等,纳入政府保障房供给计划。
三是采取市场调节方式的高档住房建设。把完全市场化的住房供给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高档房市场将主要依靠市场调节,但是也必须有国家的宏观调控,包括土地、信贷、税收等政策,防止利用房地产进行炒作造成市场混乱。可以想象,这个政策取向有可能把大多数城镇居民,从高房价当中解脱出来,多形式、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将逐步建立。当然,住房建设不能以大规模侵占耕地为代价,住房建设的土地利用要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