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访问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我国房地产问题谈了他的“四点考虑”,并特别提出“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的”。从经济适用房被异化成低收入者的“穷人专利”,到大多数经济适用房要“面向中产阶级”,标志着住房政策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这个政策取向有可能把大多数城镇居民从高房价当中解脱出来。
11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发表演讲答问时说:“如果提起人民生活,我最为关注的是住房问题。”对改革开放以来居民住房改革的成效,温总理给予了一分为二的评价,他说:“应该说,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居民住房的条件有很大的改善,现在城乡居民住房面积人均超过20平方米,但是分布不均,特别是近些年来房价上涨较快,人民有很大的意见。”最后,对于如何解决中国的房地产问题,温总理认为应在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前提下,采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市场调节三种方式扩大供给,并特别强调,“经济适用房大多数是面向中产阶级的”。
这是来自中国政府最高层的一个全新的、令人振奋的表态,这必将对中国未来的住房政策,产生深远影响。
在我国的住房领域,房地产业发展和提高人民居住生活水平,长期以来成为一对难解的矛盾。要害就在于,长期以来我们把房地产拉动经济发展,放在了超过民生的头等位置。例如,把房地产业定为支柱产业。由于对房地产业缺乏合理的定义,致使“支柱产业”及其有关的扶持政策,主要被“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所独享,造就大量超级地产富豪群体产生;而广大的城镇居民却在不断上涨的高房价面前“望楼兴叹”。
根本的问题在于,构成现行我国房地产业主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他们的盈利和成长,并不是建立在为社会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基础上。恰恰相反,他们中不少是利用现行土地制度和政策的漏洞获得暴富,依靠让公众不堪重负的“高房价”来支撑自身发展。并且,为了维持自身的高利润,对各种可能替代开发商功能的尝试和努力,竭尽打击和抑制。这样的产业发展,实际上就建立在有可能损害民生的基础上了。
所以,当民生与经济发展发生冲突的时候,应该以能不能提高民生水平,作为经济发展甄选的基本原则。不管它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有多深、有多大,都应该予以调整和纠正。
关于如何评价住房改革的成效,一直以来的一种观点,就是以人均面积增加来予以肯定。但是,这种观点是非常片面的。因为,人均面积的扩大,并不能代表每个家庭,或者绝大多数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而且,如果考虑住房消费给城镇居民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居民住房面积的扩大有时意味着生活质量的下降。温总理在演讲中指出了这些问题,比如,住房分布不均、房价太高且上涨太快、人民群众意见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