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投资与投机行为比重剧增,住房的空置率大幅攀升,加之房地产金融总量、房地产价格与房地产GDP总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三者高速膨胀。有人照搬国际上的“房屋租售比”指标来判定房地产泡沫。“房屋租售比”即房屋每平方米月租金和每平方米售价之间的比值,用来评估住房投资价值是否合 适或者投资是否过量。“房屋租售比”值的大小,成为国际间公认的楼市是否存有泡沫的晴雨表。
然而,在引用科学的国际指标的时候,一些人陷入了“照猫画虎”的怪圈,忘记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笔者希望指出滥用“租售比”的问题所在,并且希望制订政策者不要误读。
使用“房屋租售比”这一指标受到多个基础条件限制。
第一个基础条件,是一个国家房地产等不动产税率情况。不动产税决定着有多少剩余的投资进入房地产市场,决定着有多少空置住房的比例。假定某一城市有10万套可以用来出租的住房,由于没有不动产税的挤压,可能有5万套就不进入租房市场,因此这时候的“租售比”的数据是不完全的“租售比”值。如果不动产税出台,另外的5万套空置房可能有90%以上进入租房市场,这样必然会导致租金大幅度下降,这时候的“租售比”就会发生巨大变化。为此,一个国家是否出台不动产税对房屋“租售比”影响极大。
第二个基础条件,是关于房地产消费者的宏观贷款政策。以英国为例。政府规定第二套以上住房,银行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个人年收入的3.5倍,或者不超过夫妻年收入的4.2倍。这一贷款政策从根本上限制了投资人的投资需求。
第三个基础条件,是所在国政府对大部分人自住房需求的扶持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住房权利是公民生存权利的一部分,也是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所以政府要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满足这一主体需求,减少相关税赋,扩大贷款年限,实行优惠利率,甚至直接提供政府补贴,因此,这一措施将大大减少租房者,租房者数量的减少直接导致“租售比”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