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闸门再次出现了明显的收紧信号。
从刚刚完成的2007年度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结果中,本报发现,2007年度经国务院审批后,各地被核减的申报用地面积占到了全部申报面积的31.81%。这意味着,2007年地方省份计划中的用地面积被中央政府砍掉了3成多。
目前,需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城市有涉及84个(包括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国务院对其中23个省(区、市)47个城市的申报用地进行了核减,申报的用地总面积和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分别减少 31.81%和24.56%。
而2006年,同样报国务院审批的用地计划指标中,全国共核减不合理用地9.2万亩,全国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同比减少15.6%。
与2006年度相比,国务院报批的农用地转用减少了9.93%,占用耕地减少了17.13%,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主要是占用了未利用地。
国土资源部在用地批复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三类住房用地不得低于居住用地的70%。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在土地供应计划中要予以优先安排。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则要严格控制。
去年发布的国务院31号文规定,从2007年开始对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进行调整,报批程序由原来的城市一年多次申报,国务院多次审批,调整为以省(区、市)为单位一年一次性申报,国务院一次性审批。
据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多数省份下调指标的原因在于,新的审批方式实施第一年,各地用地需求准备不足。
“以前一年报批几次,现在一年一次,浮动性增大,对各省市国土资源系统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国土部门对下一年要上的项目要有所预计,而用地单位也需要在用地前的年度把土地利用计划告诉国土部门。”一位土地研究学者表示。
“核减并不是说明各省没把好关,而是为了宏观调控的需要。地方经济都在经济高位运行,固定投资过快,对经济金融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有所压缩也是迫不得已。”据了解,在一些用地紧张地区,“光现有的项目都落不完了,只能一事一报。一般只有重点项目才能落地。”以东部某市为例,省里分配的折抵指标额度只有7000亩左右,但全年全市共计报批的各类建设用地总量达6万亩。
今年是新的土地审批实施第一年,国土资源部对此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除了缩紧土地供应口子,国土部正在着手对已经获批的城市用地加强管理。去年,部里出台了320号文件对具体细节进行了安排,前不久又在宁波开会讨论批后执行的问题。
11月9日,国土资源部召开内部会议,研究如何落实城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对批后监管“提出了严格要求”。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徐绍史在此次会议上提出,国土部要在土地供应各环节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管制度,确定真实的项目用地,要检查是否按照国家限定用地目录正常供应出去,是否正常使用,并要向当地土地督察局上报项目备案;省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对土地投资情况负责,土地闲置要进行相应的处理等等。
另据了解,国土资源部目前正在制定批后监管的具体办法,并将尽快公布实施。监管内容主要针对城市申报实施方案、省级审核实施方案和城市具体实施征地和供地等环节。将采取用地备案、地方日常性监管和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检查、国土资源部不定期抽查等监管方式。同时,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正着手研究2008年度的用地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