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一个以老百姓的不动产为征收对象的税种,物业税被赋予了太多的使命,既要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税源,促其从“土地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又希望以此缩小贫富差距,还指望它能抑制炒房、降低房价。每一项使命都很难,这让物业税步履维艰,但在房价越来越高的背景下,物业税的任何进展都会让市场草木皆兵。
一场虚惊
房价越调越高,越高大家越期待政府要调。
一只鞋已经掉了下来——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和利率提高,而另一只鞋正考验着各方紧绷的神经,那就是何时向私有房产征税,即开征物业税,以抑制投资需求。
在中国80%的住房已经私有的情况下,官方关于物业税的任何举动或言辞,都将风吹草动,乃至草木皆兵。
10月22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在回答物业税提问时,介绍了物业税的试点成果,这在会后被广泛解读为国税总局“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对这句话二次解读的结果就是物业税已是呼之欲出。
于是,明年将开始征收物业税的传闻广为流散,网络论坛里已经有人开始活跃地讨论何时该卖掉第二套房子。
流言随后被国家税务总局澄清,新闻发言人表示征收尚无明确时间表,只是将试点的省市扩大到了10个。
9月初,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和天津4省市为第二批物业税“空转”试点地区。第一批试点自2005年起已在北京、深圳、重庆、宁夏、辽宁和江苏运行。
不过此试点非彼试点。与中国各项改革一贯的路径——先试点、再扩大、最后全面推开——并不相同的是,物业税的扩大试点依然停留在空转阶段。也就是说,即使在试点城市,这项税收也并未能落到现实之中,而只是停留在有关部门的计算机系统里,以至有专家评价说,“那能叫试点吗?研究而已。”有房产特别是有多套房产的人或许暂时松了口气。
然而,公众对物业税的误解并没有消除。房价高企催生了公众对物业税的普遍关注,但其实物业税的本质并不是为打压房价而设计,而是旨在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税源,以改善区域内的公共服务,促使地方政府从“土地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同时,这一税种还负有调节贫富差距的使命。
这一事关中央和地方关系重塑与和谐社会的税改,同时还要在另一个层面接受挑战,那就是第一次向私有财产征税。
在一个30年前几乎没有私有财产而现在私有财产却飞速增长的国家,向堪称巨量的以房屋为标志的不动产开征财产税,中国政府需要有多么大的政治决心和平衡艺术,才能巧妙启动并在漫长时日里推进这项浩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