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又有多少房地产企业有此“资格”呢?使强者更强,必令弱者出局,竞争更少。不少房地产企业创业之初,聚精会神,不敢懈怠,每战必以品质、服务取胜。成名之后,溺于潜规则,制造潜规则,每役必倚重市场势力与政府关系。行为举止,不复以最终消费者为念。
有评论认为,房地产业没有垄断也无法垄断,支持部分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政府调控。我以为,假设存在好的管制(仅仅是假设),其目的必是令市场更健康地发展,以后可少管制甚至不管制。为了更方便地管制而管制,市场就危险了。经济改革的方向是让市场独立发挥分配资源的功能,避免政府管制的高成本和低效率,抬升社会福利的总水平。房地产业在各行业中市场化程度偏低,且受制于相关要素市场不那么市场化的约束。在这个行业里,应当鼓励的是竞争,并以竞争推动相关要素市场开放。资产泡沫固然可怕,管制限制竞争的副作用也须重视。
绿肥红瘦,对消费风景的人而言,总是一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