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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与住宅超标税为物业税打前站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1.08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如果说物业税与燃油税是近期公众关注的焦点,相信不会有太多人反对。比较而言,燃油税的影响范围远小于物业税。今年以来,国际油价持续飙升,国内的房价也是当仁不让。实施燃油税的呼声很高,但具体问题似乎至今不明。物业税与燃油税有异曲同工之处,又更甚于彼。

  由于近两年来房价持续上涨令公众忧心忡忡,有关征收物业税平抑房价的建议不断被提出来。最近,更是有人开始预测物业税的具体开征时间。许多人希望物业税能够起到使囤房人“买得起,住不起”的作用,从而达到抑制房价的目的。在笔者看来,恐怕又要让同志们大失所望了。在当前宏观经济趋向过热之际,抑制投资过快增长、保持经济平稳高速发展依然是国家的大政方针,短期内住宅市场供需失衡局面尚无法打破,任何“猛药”都无法在保持经济稳定前提下快速调低国内房地产价格走势。让物业税来担纲此任亦无可能。

  到目前为止,虽然全国已有十省市实施物业税空转,并且今明两年有可能实施“空转实”。但是,物业税在国内大规模实施的基础并不牢固。首先,国内住宅物业所属的普查工作似乎刚刚开始不久,将全部住宅的所有权搞清楚恐尚需时日。一个提高首付到底按“户”还是“个人”的问题尚且引发争议,物业税征收牵扯千家万户,权属问题若有疑义,征税绝无可能。此外还有许多问题仍不明朗。比如物业税开征后,是否取代土地出让金?这个问题相当重要,并引申出另一个问题:如何对市场存量房屋(已经在开发阶段一次性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征税?在房屋估值上两者亦需要不同处理。此类问题不胜枚举。

  实施物业税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却被众多人士捧为房价拐点的决定性力量,让人费解。难道宏观调控已无计可施,只能将物业税当成最后一棵“救命稻草”?实际情况其实没那么悲观。宏观经济依然保持快速健康发展,并未出现实质过热;通货膨胀亦未出现。中央又将采取措施切实提高人民收入水平,而房地产住宅保障体系的重构亦处于快速推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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