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市政建设”与“地皮的批发零售差”这两块收益,中国的地产商还受益于最近几年爆发的住房需求,这种需求一方面跟城市化进程有关,一方面跟在福利分房时期形成的长期历史欠债有关;此外,房产投资让需求进一步放大。这些因素齐聚在一起,使得地产商成为本轮财富大爆炸中最大的受益集团。
我相信,如果改换一种模式,则会完全改变中国地产界的现状。比如,让地产商在事实上只能买卖房屋的地上建筑部分,地皮部分则以税收或其他样式由政府根据房屋增值情况逐年征收。当然,这个模式会使地方政府面临短期的压力:在“香港模式”下,一次可以卖70年的使用权,这样可以在很短时间内筹到大量的资金;而新的模式则等于把70年的使用权逐年卖出。考虑到土地出让金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地方政府可能是这个设想的反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