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银行第二套房贷暂定标准
◆宽松型
工行、招行:以个人为单位界定,配偶的房贷情况不影响本人。只要央行征信系统里查不出贷款者有贷款余额,也可享受第一套房的首付和利率。
兴业银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按“家庭合计房产”计算,只看信用报告中是否有贷款余额,若客户已还完房贷,再贷购房仍算“首套”,享受首付及利率优惠。
浦发银行:还清房贷便可享受优惠。只要此前房贷已经还清,现在无论第几次申请房贷,都可以按照目前的购买第一套房优惠政策执行。该行以个人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第三套房首付五成,利率上浮20%,并不再受理第四套房的贷款申请。
◆严厉型
中行、建行、光大:以借款人为认定标准,只要名下有房,无论首套住房的贷款是否结清,再贷都视作第二套房。
光大银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以个人为单位(包含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也就是说夫妻二人都可以分别贷款买房。但对于个人来说,即使此前的房贷已经还清,再贷款买房仍被视为第二套房。第三套房将执行42%的首付,利率也调高至1.12倍基准利率,随着按揭房套数的增加,首付比例将按2%的比例递增,利率也将按0.02倍的基准利率递增。暂停对第二套房以上的房贷按固定利率贷款,并调低了固定利率房贷各期限优惠利率,3年期、5年期、10年期优惠利率分别调低21个基点、16个基点、44个基点。
中行:无论是否结清贷款,只要再次贷款,都视作买第二套房,将执行首付四成,利率提高10%,而第三套房的首付提高至五成,利率仍维持基准利率的1.1倍。该行界定第二套房以家庭(夫妻和未成年子女)为考察单位,在全国联网的央行征信系统里查询夫妻双方的信用状况。如果其中一人已贷款买房,不管是不是婚前财产,都会被认定为第二套以上住房。而且父母已购房的,再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房,也被认定为第二套以上住房。
建行:以家庭为单位计算,人行征信系统中如果有房贷记录但已结清房贷,再贷仍算首套房。配偶中只要有一个已贷款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若再次购房就算是“第二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