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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中行"第二套房"界定将以家庭为单位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10.15 来源:潇湘晨报 邱玉峰

  建行董事长郭树清13日表示,建行决定以家庭为单位对第二套房进行认定,即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视为第二套房。记者从省中行了解到,该行也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为单位。

  建行还决定把北京地区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高到50%。记者从湖南建行方面了解到,目前本地建行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仍为最低40%,暂时未上浮。

  郭树清说,由于国内不同地区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各地建行在制定第二套住房贷款细则时,会结合当地情况作适当调整,实施标准不能“一刀切”。银行人士分析,由于湖南本地房产市场并未出现过热迹象,各家银行在执行第二套房贷新政时,短期内不可能出现像北京那样大幅提高贷款首付的情况。

  12日,央行、银监会召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就“第二套房贷”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并首次对夫妻双方都贷款购房如何计算第二套房作出明确界定: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记者了解到,目前长沙已公布房贷细则的银行只有少数几家不符合这一点。银行方面表示,如何作出调整仍等待总行通知。

  记者发现,在率先执行新政的银行中,不少银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方法一致:以个人为单位,以个人在人行征信系统中的贷款余额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记者14日就监管层关于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三点基调”底线连线多家银行,农行、交行、中行、光大等多数银行均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总行的实施细则,无法多做说明。

  一些已公布房贷细则的银行表示,在房贷新政公布后的半个月内,多家银行迟迟不公布操作细则,就是在等待监管层的表态。监管层这种“吹风”式的表态,也让银行有了底。预计最近会有不少银行相继出台房贷新政的操作细则。部分已执行新政而与监管层的“基调”有所不符的银行,也可能修改房贷的操作细则。

  “如果自己婚前购买了一套住房,那么婚后与丈夫共同购买住房究竟算第一套还是第二套?”“夫妻已经购买一套住房,再以自己小孩或父母的名义购买住房,算第一套还是第二套?”在得知“基调”后,不少准备贷款的市民在希望银行出台操作细则的同时,表示今后买房会更谨慎,特别是房子署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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