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领域腐败需标本兼治在
土地问题上引发的腐败现象是当前腐败的一个重点。这几年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主要有:第一,重点从机制、制度上解决土地资源的配置问题,最重要的是土地市场由协议出让的方式逐步转向招牌挂的方式,公开、透明、竞争的方式,切断腐败的源泉。第二,在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开展了依法行政的工作,公开透明地行使权力,把权力运行放在全社会的监督当中,把权力交给程序、交给制度。
这些年,我国土地执法的力度一直在加大,2003年开展了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在这个基础上又建立了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督察制度实施一年来,先后对12个省、市、自治区发出了督察整改的意见书,点面结合进行了整改。今年以来,监察部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土地违法违规的专项行动,监察部、审计署开展了土地出让情况的专项清理,农业部等七部委开展了涉及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上国土资源部的百日行动,应该说土地执法的强度、密度之高是历史上不多见的。
从数量上来讲,2000年到2006年,全国因为土地违法违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是8698人,另外,有122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去年一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是3094人,有50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一年当中处理的人分别占了6年当中被处理人数的35.6%(党纪政纪处分)和41%(追究刑事责任)。今年1至8月份,在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当中,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的有893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45人。近期,还将大规模曝光土地违法典型案例。
这次百日行动治标的目的,是要遏制土地违法违规上升的态势,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保证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从治本的角度看,是要通过对清理这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系统分析,分析深层次的原因,找出规律性的东西,然后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同时,有关部门正在组织起草关于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规定,希望通过这些规定,总结百日行动中发现的一些制度性漏洞,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