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地”影响:
房价上涨风险转嫁股民
尽管有专家认为“囤地”与房价上涨没有必然联系,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地价高不一定代表楼加高”,但是“囤地”带来的土地有效供应和利用不足,却可以令市场供应“缩水”,推动了房价上涨。
房价的上涨只是“囤地”带来的一方面影响。更深远的影响在于“囤地”还可能会令政府被动,令小股民受到伤害。“别看现在有的企业囤的地是荒山野岭,但随着城市发展,政府很可能就要从开发商手中将地买回来,至少,政府投入的市政配套等令开发商囤的地升值,总之,开发商手中地越多,政府手中地越少,与开发商博弈的筹码也就少了”,黎文江说道,“另一方面,上市公司疯狂拿地后风险就会转嫁到股民身上,一旦房地产企业投资失败,损失的是小股民的钱”。
同时,房地产调控的声音不断,收紧房贷、打击炒楼、增加保障型住房供应等措施,都对房地产业构成风险。“现在的地价高不一定代表未来楼价高,等到大量限价商品房出现时,现在购房的市民就会抱怨了”,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黄文波说道。
10年来,广州按照分类分期分批的原则稳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依法收回闲置土地1286宗,2446万平方米,大约相当于28个越秀公园(86公顷)。
如今,广州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与开发商“约法三章”,开始明确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限、开工时限、完工时限,违背其中任何一条,开发商都要缴付违约金。
解决措施:
政府出让土地约法三章
如今,“囤地”已是公开的秘密,各地都打出“组合拳”来打击囤地、稳定市场、平抑过快的房价涨幅。广州在承诺连续三年推出5平方公里土地的同时,也是在全国最早展开“收地”的城市。10年来,广州按照分类分期分批的原则稳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依法收回闲置土地1286宗,2446万平方米,大约相当于28个越秀公园(86公顷)。尤其是近年来,广州市对闲置土地,尤其是故意囤积土地的行为,采取了绝不手软坚决打击的态度,2006年大规模依法收回181宗、273万平方米用地,今年再收回约37宗、约84万平方米闲置用地。
同时,针对以往合约没有规定开工时限等缺陷,如今,广州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与开发商“约法三章”,开始明确缴纳土地出让金时限、开工时限、完工时限,有的还特别规定地块建设面积中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的建设时限,最近还新增了领取预售许可证时限(符合预售许可条件10日内申请)和发售(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开始销售)时限,违背其中任何一条,开发商都要缴付违约金。
北京也出台四项措施打击圈地囤地,加快土地供应。其中,第一条“建立拟入市地块推进情况红、黄牌制度”。对规划意见书已过期和审定地价已过期的项目用地,以及对规划意见书和地价将要到期的项目用地,将采取包括撤销其直接入市资格、撤销已审定的地价成果、限期上市交易在内的严厉措施。
专家建议:
设立土地出让准入制度
如何促使开发商加快开发速度,将“囤地”拿出来开发,目前这是一个难题。广州市房地产专家韩世同表示,“如何让开发商手中的土地得以开发,需要新的模式”。
黎文江就此提出两点建议,首先,建议应避免大幅地块的出让,否则,土地大量地集中到一些开发商的手中;其次,建议政府在出让土地中根据开发商土地储备量设立准入制度,“拿地较多的开发商应被适度限制再继续拿地”。
此外,有专家建议,通过缴纳较多的保证金形式限定开发商必须在多少天内开发、销售,如果不开发,不但没收保证金,还要进行处罚。
同创卓越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也不赞同出让大地块的做法,他认为,政府把大面积的土地轻易交给开发商,实际上是把土地升值的巨大空间给了开发商,也把调控的主动权交给了开发商,这在如今房价上涨需要政府调控的背景下,是很矛盾的做法。“竞争不够,寡头垄断已经是目前房价上涨的一大原因,所以今后要慎重出让大规模地块,把大地块拆开卖比较好。”赵卓文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