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泉州某单位驻榕办工作人员赖先生想在福州买房。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赖先生,虽然他在泉州已经缴纳了七年的公积金,但是按照目前省内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外地存缴的公积金,是不能到福州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日前,我省《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让许多像赖先生一样的异地工作者看到了使用公积金买房的希望。《意见》中指出,今后,公积金有望实现异地贷款买房,这道曾经牵绊了许多像赖先生一样的异地工作者买房计划的门槛将不复存在。不过,也有市民对此提出疑问———根据有关规定,商业房贷都不能支持异地贷款,公积金异地贷款放开了,会不会导致投资客大肆利用利息较低的公积金贷款到异地投资炒房?
【现状】
有公积金却无法享受
和许多在外地工作的职工一样,市民林女士为了公积金贷款的问题伤透了脑筋。丈夫在厦门工作,而她的单位却在福州。去年初,两人决定用公积金贷款在福州买房,可是,办理贷款手续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虽然丈夫在厦门已经缴纳了五年的公积金,但是按照目前我省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异地存缴的公积金,是不能跨地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这道门槛,让林女士一家的买房计划不得不搁浅。林女士为此大为头疼,她疑惑地问记者,如果住房公积金一直都不能异地贷款,那么岂不是意味着,夫妻俩有一方的贷款额度只能白白浪费?
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省内居民异地购房的现象很普遍。以厦门为例:由于顶着“中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诸多头衔,在我省房地产市场上,厦门一直表现不俗。尽管房价高,但“联合国人居奖”、“宜居城市”这些称谓的获得足以证明厦门特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生活环境,这让漳州、泉州一些周边城市经济能力尚好的居民为之向往。
然而,由于是异地购房,这其中很大一部分的购买者无缘低息实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而这样的问题在福州也不鲜见,从福州市有关部门数据来看,近年来,福州地区的已售商品房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南平、三明等地区的购买者。
长期以来,公积金不能通贷的情况,困扰着不少异地工作的购房者,但由于公积金贷款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异地贷款不是单靠一个城市就可以做起来的,还涉及异地抵押以及抵押物异地处置的风险问题,所以近年来我省有关部门也对此作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政策】
已明确可异地贷款
在我省,省内公积金“越境”贷款问题的解决将指日可待。据悉,福建省已率先在全国建立起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这为异地贷款创造了先决条件。《意见》明确:各设区市管理中心可以探讨研究设区市之间合作开展异地贷款业务,进行合作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区市必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具体操作办法。
职工在省内跨地区调动工作时,在调入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后,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应当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个人要求转账申请。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调出单位核实后,办理变更登记和账户转移手续;原账户已经封存的,可直接办理转移手续。调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将职工账户暂时封存。这些都意味着,我省将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