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资讯头条 > 正文

房改十年艰难回归“保障” 涨价将问责地方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07.09.03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房价调控有了“新说法”

 

  ——从“抑制”变为“稳定”

 

  据了解,普通百姓之所以对被媒体热炒为“十年开一会”的城市住房会议“冷处理”, 对事关他们最大切身利益的“住房新政”无动于衷,主要是因为他们觉得这次会议关于廉租房建设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旨,与解决他们感受为“新三座大山”的高房价无关。

 

  因为廉租房和现在的经济适用房,针对的只是特定意义上的“低收入者”,他们连城镇人口的10%都不到。而现在造成“民怨沸腾”的住房主要矛盾,并不是这“十分之一”人的房忧,而是占了城镇人口七八成的普通百姓买不起房和改善不了住房条件。所以,不少人认为“住房新政”上的“着力点”和住房问题的现实主要矛盾“错位”,才使得百姓对“十年一次”的“住房峰会”由热转凉。

 

  其实,上述理解和看法是对此次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的一种误读,更是对“房改新政”的一种误解。“房改新政”不仅关注到了老百姓最关心的高房价问题,并且提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之道。

 

  新华社对这次会议的报道内容表明,除了廉租房和低收入者住房保障外,这次会议对普通百姓最关心的高房价问题,不仅有所涉及,还“挂”出了“责任状”。

 

  在新华社稿的导语中,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的会议讲话有两方面的内容“并列突出”。一是廉租房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二是 “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如果有人以为第二方面的内容是“老生常谈”,那就未免低估“房改新政”的“与时俱进”了。

 

  首先,这里在“提法”上出现了一个已经“略感陌生”的用语——“稳定住房价格”。人们注意到,就是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不久前的“官方说法”中,对“房价调控”上用的最多的一个词,还是“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这样的“说法”,在看着房价年年暴涨的老百姓看来,多少有些“不合时宜”。所以住房工作会议上提出“稳定住房价格”,不仅是在“提法”上顺了民意,更重要的是表明了中央高层在房价调控上的“力道”很可能发生变化。

 

  虽然人们目前尚不能确认,在房价调控上“提法”微妙变化的背后,高层对“抑制”或“稳定”房价上将会采取什么样的“更有力度”的具体行动,但是高层在房价调控上的态度的转变,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房子涨价追究责任

 

  ——地方政府“三负责”

 

  在这次会议上,国务院对各级政府在住房上提出的“三负责”的“责任状”,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媒体报道称,这次会议要求,“省级政府对辖区内住房保障、住房供应和房价稳定工作负总责,市县政府是责任主体”。把“房价稳定”和住房供应及住房保障一起,作为对作为“责任主体”的地方政府进行住房行政考核的三大内容,表明中央高层对地方政府在抑制房价上的“无能为力”,已经感到难以容忍。

 

  实际上,在房价调控上的“微妙变化”和“房价稳定”上责任状的推出,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现实背景。这就是今年以来,尽管各级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和房价上的“调控”“声声不断”,但各地、尤其是大中城市的房价还是一路飞涨。不仅有的地方商品住房的价格出现一年翻番的“奇特景象”,而且房价暴涨的势头已经呈现全国遍地开花之势;不仅在大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房价的涨势一波紧接一波,而且在中小城市和欠发达地区商品房价也出现前所未有的涨幅。有的开发商甚至公开口吐狂言:每调控一次,房价就涨一次。面对如此“宣战”,政府不能不再“应战”:在房价问题上有实实在在的行政作为,维护人民的最大利益。

 

  【“房改新政”三人谈】

 

  谨防“保障房”重陷“执行乏力”泥淖

 

  江西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赖德华

 

  早在10年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又称“23号文件”)就确定了清晰的住房供应体系,即最低收入家庭租赁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房。

 

  10年过去了,据建设部、民政部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国城镇低保家庭中约有400万户住房困难,截止去年底解决了26.8万户,仅占6.7%。目前全国仍有人均建筑面积10㎡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近1000万户,占城镇家庭总数户的5.5%。到去年底全国还有145个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占房地产开发量的比例从高峰期的15%、20%衰降到近年的不足5%。

 

  在反思我国房地产市场问题时,主流观点均认为1998年国务院23号文件关于住房供应体系的设计是科学的,但因为执行不到位,导致房地产市场中住房保障这条腿明显萎缩,出现“跛脚”病症,故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好政策执行难

 

  既然住房供应体系在制度设计上是正确的,为什么会在执行环节各行其是,最终导致目标的实现大打折扣呢?究其原因,不是国务院1998年23号文件的规格不高,而是行政管理中说归说、做归做,言行两张皮的积习所致。

 

  执行的没有什么好处,不执行的也没有什么责任。不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城市,可以腾出资金做其它政绩工程,为一些官员的升迁添砖加瓦。

 

  近两年的“国八条”和“国六条”,两个文件对房市宏观调控提出的14条措施,针对性都很强。特别是2006年的国六条,当时舆论界和业内人士都称之为“精确打击”,但实施效果依旧不太明显。这除了从政策执行到效果显现有一个“时滞”过程之外,执行乏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从发文到现在已经一年又三个月,但不要说达到“两个70%”的标准,就全国而言,就是缩小到“两个7%”是否达到都要打上一个问号。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购房专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