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原创 > 正文

仓山一项目发生违建,城管发公告限期60日内自行拆除!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11.03来源:海西房产网
扫描到手机
导语:关于福建山亚商贸有限公司在仓山区上三路216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作出并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文号:仓城综限拆字〔2025〕3924号),责令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依法履行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义务,但其逾期未履行。
标签:   违建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日,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一则公告。

公告显示,关于福建山亚商贸有限公司在仓山区上三路216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作出并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文号:仓城综限拆字〔2025〕3924号),责令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依法履行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义务,但其逾期未履行。

现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公告,限福建山亚商贸有限公司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自行拆除案涉建筑物。若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拆除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拆除。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11月2日,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一则公告。

公告显示,关于福建山亚商贸有限公司在仓山区上三路216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作出并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文号:仓城综限拆字〔2025〕3924号),责令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依法履行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义务,但其逾期未履行。

现本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予以公告,限福建山亚商贸有限公司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自行拆除案涉建筑物。若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拆除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拆除。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
[阅读全文]
海西房产网官方微信:扫一扫,立即关注!
关注“海西房产网”,获取楼市新闻资讯。
地产要闻,一手掌握!更多关注@海西房产网官方微博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16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11002896号
客服电话:0591-83784488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37658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