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8日,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上街开发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横一路、横二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上街开发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横一路、横二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上政函〔2026〕9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尽快完善开发地块周边市政配套设施,方便群众日常出行,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上街开发地块配套道路项目(横一路、横二路)(项目代码:2211-350121-04-01-967492),项目单位: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0.828公顷,拟建设上街开发地块配套道路2条,共计56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项目分横一路、横二路,其中:横一路起于现状广贤路,终于规划二路,道路全长235米,红线宽度15米;横二路起于现状广贤路,终于规划二路,道路全长332米,红线宽度15米。
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0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4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8.3万元,基本预备费128.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拨付。建设工期:24个月。
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47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本项目不涉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费用。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经中共闽侯县委政法委备案,明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细化保障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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