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9日,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连江县东湖片区350122-DH-B-03等地块控规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主要内容的公示”。

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江县东湖片区350122-DH-B-03等地块控规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于2026年9月11日通过由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论证会的审查。现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拟调整范围位于连江县中部,东湖镇。北至规划湖滨北路,西侧为现状山体,东至现状停车场,南至现状村庄道路。规划范围面积约2.3公顷(约34.5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论证主要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6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致电方式对报告提出意见与建议。

地块编号 B-01号,用地名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1.26公顷(折合18.9亩),容积率≤1.6,建筑密度≤24,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米。
地块编号 B-01-01号,用地名称防护绿地(1402),用地面积0.15公顷
地块编号 B-30号,用地名称物流仓储用地(1101),用地面积0.89公顷,容积率1.0-3.0,建筑系数20-70%,建筑密度30-50%,绿地率10-15%,建筑限高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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