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信息显示,凤山小区二期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已于2026年9月23日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详细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凤山小区二期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建设地点:仓山区建新镇;建设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总用地面积:21018㎡;发证文号:用字第3501002026XS0075669号;发证日期:2026年9月23日。
凤山小区二期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征地31.52亩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9月23日,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凤山小区二期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仓征预公告〔2026〕38 号)”。

凤山小区二期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拟选址面积2.1018 公顷(31.52亩),征地范围:东至玉兰二路;西至洪湾路;南至洪湾路;北至春风苑。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建新镇透浦村、玉兰村。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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