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10月14日,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2026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结果公布”。

根据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6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侯自然告字〔2026〕3号), 该中心于2026年10月14日举行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大会,现将出让结果公布如下:
闽侯县梅煊石化有限公司以5200万元,摘得宗地2026-04号,该地块位于闽侯南通镇,土地面积5841平方米(折合8.76亩)。

宗地编号:宗地2026-04号,位于南通镇,土地面积5841㎡(合8.76亩),土地用途加油站用地(09010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FAR≤0.5,建筑密度D≤ 30%,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H≤12米。
竞买保证金720万元,起始价3600万元,最终闽侯县梅煊石化有限公司以5200万元摘得,溢价1600万元,溢价率44.44%。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0.5测算,该地块成交楼面价17,05.17元/平米。
其他事项
该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有关成品油经营权的许可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有关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出让合同的履行。
竞得人应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存放工作并经县资规局、农业农村局验收通过。验收意见作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要件资料,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不得自行处置,由县政府指定单位处理。
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竞得人应于2026年11月26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并于2027年4月26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支付土地成交价款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应纳入征收机关指定国库账户。
土地成交价款包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两金”(农业土地开发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上述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7年5月26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宗地的竞得人应在2028年2月26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30年2月26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公司及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变更竞得人为新公司。
爱企查平台显示,闽侯县梅煊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13日,注册地位于闽侯县南屿镇乌龙江大道柳浪村,法定代表人为余刘仔。经营范围包括汽油、柴油零售、润滑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目前在闽侯布局有两个加油站项目。分别位于南屿镇柳浪村的“梅煊加油站”、闽侯上街沙堤村的“闽沙加油站”。其中,梅煊石化在2023年9月以7412 万元中标了闽沙加油站的租赁项目,租赁期 10 年。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