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3日,连江县潘渡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修编》的规划公示”。

由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修编》,已于2026年9月30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自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1月12日。

《连江县潘渡镇陀市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修编》的内容简介
一、区位
陀市村为连江县潘渡镇下辖村。北连蓼沿乡,南交潘渡村、朱步村,东临东湖镇,西接溪利村、兰山村,新东线和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横穿全境,距福州市区约 28 公里,距连江县城约18公里。

二、规划期限与规划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 2026 年;规划期限为 2026—2035 年。其中:近期2026—2030年,远期:2031—2035 年。
本次规划范围村庄规划涵盖陀市村行政管辖范围,规划总面积为1443.67公顷(折合21655.05亩)。
三、村庄类型
集聚提升类村庄
四、规划定位
基于村庄区位、资源禀赋,积极融入潘渡组团,适当发展乡村旅游业,打造为品质好、互补性强、产业带动效益明显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将陀市村建设为:潘渡城郊“后花园”、周末旅游度假目的地、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点。
五、村庄管控要求
(1)永久基本农田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保持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和布局基本稳定,将城镇村周边、交通沿线、集中连片、质量等级高的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全村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119.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9%。
(2)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村庄生态保护红线178.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2.36%。
(3)村庄集中建设区
村庄现状建设用地和近远期发展所需要的村庄内部道路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建设用地划入村庄集中建设区内,村庄集中建设区 30.62 公顷,占村域总面积2.12%。
六、规划人口
规划至远期(2035 年)陀市村人口规模为:2586 人。
七、规划布局
规划村庄建设用地 29.77 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5.05 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11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 0.21 公顷,工业用地2.24公顷,仓储用地 0.1 公顷,交通场站用地 1.03 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06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0.97 公顷。
八、道路交通规划
(1)道路网规划
村庄道路网主要划分为“高速公路——对外交通—村庄主干道—村庄支路”。高速公路主要为福州绕城高速。对外交通由省道207、国道104 组成。村庄主干道主要为村内居民点主要通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4-7 米。村庄次干道主要用于村庄内部通行或主村与居民点之间的联系,规划红线宽度为4-5 米。
(2)交通设施规划
停车场:规划 5 处停车场分别位于坨市、上社居民点,其中位于牛溪南侧旁的停车场配有充电桩。

九、市政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给水管径干管 300-1000mm,支管 150-200mm。入户管为50mm,每户预留30米。给水并入整村供水管网。供村庄的生活、消防给水系统。给水管道水平距离建筑红线 1 米以上。
(2)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系统主要是结合现状排水沟进行梳理整治,不做大的调整。主要根据现状排水沟进行梳理,采用排水明沟、暗沟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改造,尽量避免改变现状风貌。
(3)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村庄污水由管网统一收集,上社、坨市、新厝居民点各规划一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径主干管 300mm,支管 200,入户管150mm(每户预留30米),沿道路或绿化带布置,建筑物保证 3 米以上的间距,并尽量采用小埋深。
(4)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区电源现状接电力管网,引自山仔变电站和220 千伏瑞归变。
(5)环卫工程规划
生活垃圾处理措施:按照垃圾分类要求,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农村垃圾有效治理常态化、全覆盖。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减少农田残膜,防止农业生产垃圾污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分类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公共厕所规划:逐步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推广水冲式卫生公厕,服务半径为 150m,规划 8 处公厕。
十、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溪东陈氏宗祠
保护范围:文物本体延伸 5 米,建设控制地带为保护范围延伸5米。保护要求: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建设控制地带管控要求: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2)古树名木
保护范围:名木古树为单株树,保护范围为依据外缘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所围合的区域。
(3)古驿道
保护范围:以古驿道遗址边界线为基线,向两侧外扩不少于5 米,依据自然地形划定。
十一、产业规划
(1)产业发展引导
规划策略一为扶持优势,集聚人气。整合资源,完善旅游要素与配套设施,挖掘地方特色,针对贵安旅游度假区、潘渡教育组团的不同人群需求(针对中小学生的研学游、针对家庭的亲子游、针对年轻人和企业的户外拓展、针对中老人的健康休闲游等)形成主题游线,塑造核心吸引力。规划策略二为强化农业基础,“五化”理念发展。规划基于村庄现有的种植业、养殖业基础,提出生产专业化、生活休闲化、产业复合化、景观野奢化、设施生态化的“五化”理念。
(2)产业空间结构
村庄产业布局为:
“一轴五片区”。
产业发展轴线:指村庄依托潘渡镇城镇次发展轴所形成的产业发展轴线。城乡融合发展区:依托便捷的交通区位,积极融入潘渡综合组团发展,打造融产学研科教服务、宜居生活为一体的城乡融合发展区。特色农业种植区:优化特色种植业结构,加快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农业创业园、休闲观光农园建设,提升特色农业发展水平。村庄生产生活服务区:依托陀市居民点形成的集居住、生活服务配套等功能为一体的生产生活服务片区。
乡村旅游发展区:依托牛溪两侧自然风光,种养殖企业基地等产业资源,延伸产业链,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生态保育区:发展林下经济,开展生态资产核算、计算林业碳汇总量,发展绿色经济。
十二、近期建设引导
本次近期建设项目主要涵盖个五个方面的内容:土地整治工程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产业发展项目、民生项目,共12 个项目。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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