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2026年度第七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晋安区人民政府:
福州市2026年度第七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26〕410号文件批准,现将该批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该批次涉及五四北科创园出让地块一配套道路工程(业主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征收晋安区新店镇汤斜村水浇地0.0388公顷、园地0.097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17公顷。合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514公顷(折合2.271亩)。上述地块由晋安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征地批后实施具体工作。
二、晋安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建国土部门强区扩权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办理征收土地公告、留用地货币化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及相关税费收缴和发放、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三、晋安区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及水土保持等有关要求,涉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晋安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进行备案。

新店五四北科创产业园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北侧、莲花山南麓,地处福州绕城高速公路东、西两侧,贵新隧道口南面。
项目总规划面积约29.40公顷(合441亩),以绕城高速为界分为东、西两个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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