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乐五中高中部食宿大楼工程-综合楼附属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长发改基(2025)11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长乐第五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长乐第五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潭头镇大宏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综合楼建筑面积946.8㎡,综合楼地上6层,综合楼檐口高度23.7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五中高中部食宿大楼工程-综合楼附属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子项一:长乐五中高中部食宿大楼工程:综合楼附属楼工程,子项二:长乐五中高中部食宿大楼工程-综合楼附属楼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1#宿舍楼一层、高中部教学楼一层装饰装修,土石方、土建、装饰、室外工程及配套安装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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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09580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4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子项目一304日历天,子项目二1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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