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8月26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支持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缴存人及配偶持有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不动产权证的,每年可以名下任意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住房的年度物业费,每人每次提取限额为3000元,当年未提取额度不予结转。

近期,针对缴存人通过12345热线反映“开通物业费提取公积金线上办”的建议,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时回应群众期盼,完成数字化服务升级,正式上线物业费提取线上办理功能。
缴存人可通过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e福州、闽政通、福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等渠道,通过上传影像材料的方式申请办理该业务。截至9月21日,支付物业费提取线下累计受理469笔,提取金额140万元。
下一步,中心将持续深耕线上服务渠道,以更简的流程、更优的体验,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题,让公积金红利惠及更多缴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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