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8月31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6年第八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26年9月23日上午10:00公开出让四城区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出让两幅地块分别为2026-40号、2026-41号,均位于仓山区三江口南湖片区,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总面积196.47亩,总起拍价为15.26亿元。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将于9月23日10点直播本次土地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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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两幅地块详细信息:
宗地2026-40号:占地132.72亩,起拍价8.76亿

宗地2026-40号,位于仓山区永南路南侧、福州连接线西侧,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出让地块十二,土地面积88483平方米(合132.72亩),土地用途及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2以上(含1.2)、1.4以下(含1.4,其中计容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 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 60米以下(含60米,其中住宅建筑层数不少于4层)。
该地块起始价87600万元,竞买保证金1752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1.4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7071.57元/平米。

福州市南湖片区位于仓山区三江口区域,是福州市重点开发的新兴片区,作为福州火车南站站前区域,规划定位为城市会客厅、生态融合示范区。
片区地理位置优越,紧邻福州火车南站,周边交通网络发达,现状有环岛路、福泉高速连接线、永南路等主要干道,以及地铁 1 号线安平站、6 号线和 5 号线等 3 条轨道线形成的立体交通体系。目前片区正加快推进南湖公园、配套道路和学校等重点设施建设,致力于打造集产业研发、生活服务、滨水活力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区。
随着 “两轴三区” 空间结构的逐步落地,南湖片区正迅速成长为兼具生态宜居与产业活力的城市新门户,发展潜力巨大。
宗地2026-41号:占地63.75亩,起拍价6.5亿

宗地2026-41号,位于仓山区螺城路西侧,福州连接线东侧,三江口C-15出让地块A,土地面积42500平方米(合63.75亩),土地用途及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以上,2.3以下(含2.3,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 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80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该地块起始价65000万元,竞买保证金1300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2.3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6649.61元/平米。

该地块位于三江口 “最美区域”,北眺闽江一线江景,景观资源得天独厚。周边市政路网已全面成型,交通体系高效便捷:北至壁头路、东临螺城路、南接福州连接线,且临近地铁1号线和6号线换乘站 “梁厝站”,出行便捷。
地块所在区域文化底蕴深厚,配套资源完善:南面为梁厝历史文化街区,保留了大量传统古民居建筑,与海峡文化艺术中心仅咫尺相望,兼具历史文化底蕴与现代艺术气息,是打造高品质改善型居住小区的理想地块。
其他事项
(一)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报价。
(二)宗地开发建设及使用要求:
宗地2026-40号地块划片学校为永南实验学校(小学部)。
宗地2026-41号地块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2000平方米,由仓山区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589元/平方米回购;配建商贸楼(底商)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由仓山区指定单位按照5219元/平方米回购,具体回购事宜由市土发中心负责协调;该地块在划片学校未建成前,过渡学校为福州市麦顶小学教育集团三江口分校。
(三)交地时间: 竞得人缴清出让价款后30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
(四)开竣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市住建局另有核定的,从其核定时间),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建筑高度大于100米项目建设工期,以市住建局核定为准)。
(五)受让人同意受让宗地所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属作如下约定:物业管理用房、门卫收发室、垃圾集散间、快递服务用房等公用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小区利用地下空间新建家政便民、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城市嵌入式服务设施的,产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政府回购用房按“毛坯”标准交付。
(六)宗地配建商贸楼的,商贸楼回购单位应与受让人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回购款支付等事宜。回购单位超出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款支付期限一年未回购的,视为放弃回购,受让人需向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申请联合会审,评估配建的商贸综合用房价格。会审评估价格高于回购价格的,受让人应按照会审评估价格向社会公开销售,高出回购价格的销售收入由受让人全额上缴财政。会审评估价格低于回购价格的,配建的商贸综合用房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并视同受让人已完成土地出让合同中的回购条款约定。
(七)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竞得人拟成立或属地政府要求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公司注册登记并签订补充合同。
(八)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征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土地费用及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按照税法及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九)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办理企业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十)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操作指南-土矿交易-土地业务手册下载-土矿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6年9月11日09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号,下载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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