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9月20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2-04、04_2、08、18地块规划调整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135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6WJ00106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启动长乐新区控规350182-B-02-04、04_2、08、18地块规划调整,于2026年9月18日通过专家评审会。根据《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区域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的若干意见》(榕政办〔2026〕28号)文件,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长乐区政府网(www.fzcl.gov.cn)上进行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时间自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10月19日。


拟调整地块位于长乐新区,350182-B 分区单元,B-02 基本单元,东至秋水路、南至和谐路、西至三凤路、北至峡漳线,规划调整用地面积约 6.30公顷(94.45亩)。
调整主要规划内容:


1、用地方面。
将 B-02-18 地块的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A33/080403)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070102);将 B-02-04_2 地块和 B-02-08 地块整合,由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120802)和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070102)调整为中小学用地 (A33/080403),原公交枢纽站整合至 B-02-04 地块;B-02-04 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对外交通场站商务金融混合用地(S41+B2/120801+0902)调整为交通场站商务金融混合用地(S4+B2/1208+0902)。
2、指标方面。
B-02-18 地块,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 80 米;B-02-08 地块,容积率≥0.7,建筑密度 20-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 24 米。
中小学用地需同时满足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绿地率应同时满足《福州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及省市关于绿地率控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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