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26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扩大装修提取适用范围,缴存人及配偶申请自住住房装修提取,自住住房认定范围由福州市行政区域扩大至福建省全省,提取标准等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规〔2026〕1号)执行。
根据规定,缴存人及配偶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且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提取标准为1500元/㎡,提取总额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超过144㎡的,按144㎡计算。
每个家庭仅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

据福州公积金中心透露,马尾区的陈先生就在新政落地首日,成功申请提取6万余元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成为新政首批受益群众。
返回海西房产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