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9月10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2026〕22号)的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显示,2026年9月9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泉州晚报》、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丰2026-2号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2026〕22号),公开出让丰2026-2号、丰2026-3号、丰2025-7号、丰2026-13号地块。因丰2026-13号地块内可能存在权属争议,现就有关内容变更补充公告如下:
终止丰2026-13号地块拍卖出让活动。原公告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6年9月29日17时前(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拍卖时间调整为2026年9月30日9:00。

据了解,本次终止出让的丰2026-13号地块位于东海中央活力区海丝大街北侧,经十一路东侧,经十二路西侧,后厝街南侧,土地面积19674平方米(约29.5亩),土地用途为居住—城镇住宅(二类城镇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70年,商业服务业—商业、商务金融40年。

出让公告明确,根据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基础性制度试点要求,丰2026-13号地块应实施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现房销售制等3项制度,接受住建部门监管。
项目公司制要求项目开发公司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依法独立行使法人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交付前,严禁投资人抽调项目销售、融资资金,严禁抽逃出资、提前分红;主办银行制要求项目开发公司自主选定主办银行,由主办银行牵头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与项目开发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项目资本金、开发贷、销售回款等资金统一归集至主办银行监管专户;现房销售制要求项目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方可申请现售备案。
该地块是“828楼市新政”后福建推出的首批现房销售地块之一。
分析认为,现房销售对房企的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销售条件的提高,部分房企的拿地能力可能受到影响,因而导致土地市场分化加剧。
从目前各地供地情况来看,现房销售地块仅占较小部分,预计待各地现房销售细则陆续落地后,相应的地块挂牌会有所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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