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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上架南通镇8.76亩地块,起始楼面价达1.23万/平米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09.11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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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宗地2026-04号,位于南通镇,土地面积5841㎡(合8.76亩),土地用途加油站用地(09010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竞买保证金720万元,起始价360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0.5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12326.65元/平米。
标签:   土拍  闽侯  南通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9月11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6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时间: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拍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宗地编号:宗地2026-04号,位于南通镇,土地面积5841㎡(合8.76亩),土地用途加油站用地(09010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FAR≤0.5,建筑密度D≤ 30%,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H≤12米
 
竞买保证金720万元,起始价360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0.5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12326.65元/平米。
 

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现场由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

2.拍卖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有关成品油经营权的许可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有关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出让合同的履行。

4.竞得人应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存放工作并经县资规局、农业农村局验收通过。验收意见作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要件资料,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不得自行处置,由县政府指定单位处理。

5.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竞得人应于2026年11月26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并于2027年4月26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支付土地成交价款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应纳入征收机关指定国库账户。

6.土地成交价款包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两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土地收益金)、失地农民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业务费。但契税、印花税、绿地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登记费均不含在内,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7.上述宗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720万元,成交后自动转抵竞得地块的土地成交价款。

8.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上述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7年5月26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宗地的竞得人应在2028年2月26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30年2月26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9.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公司及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变更竞得人为新公司。

10. 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11.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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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6年9月11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6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时间: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拍卖地点: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宗地编号:宗地2026-04号,位于南通镇,土地面积5841㎡(合8.76亩),土地用途加油站用地(09010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40年。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FAR≤0.5,建筑密度D≤ 30%,绿地率GAR≥35%,建筑限高H≤12米
 
竞买保证金720万元,起始价360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0.5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12326.65元/平米。
 

其他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现场由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

2.拍卖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有关成品油经营权的许可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有关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出让合同的履行。

4.竞得人应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存放工作并经县资规局、农业农村局验收通过。验收意见作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要件资料,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不得自行处置,由县政府指定单位处理。

5.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竞得人应于2026年11月26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并于2027年4月26日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支付土地成交价款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应纳入征收机关指定国库账户。

6.土地成交价款包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两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土地收益金)、失地农民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业务费。但契税、印花税、绿地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登记费均不含在内,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7.上述宗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720万元,成交后自动转抵竞得地块的土地成交价款。

8.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上述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2027年5月26日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宗地的竞得人应在2028年2月26日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2030年2月26日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9.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公司及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变更竞得人为新公司。

10. 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11.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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