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福清市海口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的公示”。

为统筹优化海口镇镇区空间布局、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城乡建设管理,我镇组织编制《福清市海口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该规划方案于2026年8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并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本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反馈。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自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10月1日。

《福清市海口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
1.区位及规划范围
结合原规划范围及最新城镇开发边界,本次修编范围北靠瑞岩山景区,东抵后塘山,南临龙江,西至后路村,总面积约178.88公顷。
2.发展定位
规划区具体发展定位为:海口镇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景观丰富的滨海宜居示范镇,元洪投资区“产-城”联动发展的生活服务区。

土地利用规划图
3.发展规模
本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178.88公顷(折合2683.2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77.97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0.91公顷。规划人口为2.8万人,包括规划居住人口2.5万人、福清卫校学生数0.3万人。
4.用地布局规划及调整
规划建设配套完善的居住生活区,绿地、开敞空间及主要道路布置,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结合现状分散布置。
本次控规修编对原控规规划作出以下调整:
①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研判与镇区宅基地建设实际需求,以微更新方式保留现状海口村、城里村等村庄宅基地,对原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的适配性开展复核评估,将局部原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调整为农村宅基地。
②衔接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短板,满足镇区居民燃气供应需求,在瑞岩山路北侧新增一处燃气设施用地。
③对照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范围,核减原控规中处位于开发边界外的规划地块。
④结合用地权属范围,优化1处公园绿地边界。
⑤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及改造潜力,适当减小1处文化用地面积,保留现状1处农村宅基地与二类城镇建设用地。
⑥用地类型更新:原规划地类编码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地类名称与编码与当前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所采用的最新《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标准不符。本次修编将同步对规划区内地块的地类名称及编码进行转换更新,以消除标准差异,满足项目用地审批与用途管制的实际需要。
5.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方格网+自由式“组团式路网格局,主干路呈“两横一纵”格局,“两横”为瑞岩山路和山前路,“一纵”为元华路,次干路主要包括元华路(镇区段)、元海二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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