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3日,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关于2026年第6次 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规定,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现场拍卖模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时间定于2026年9月23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在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拍卖大厅(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马尾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宗地编号马宗地2026-08号,土地位置西临名城禾郡,南临魁岐路,东临葆祯路,土地面积42324㎡(折合63.48亩),土地用途商住综合用地,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1.0且≤2.4(其中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1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
竞买保证金7800万元,出让起始价3900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上限2.4测算,该地块起始楼面价为3839.42元/平方米。
其他事项
(一)住宅用地购地资金要求方面,竞买企业在竞买申请时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无以下情况的书面承诺: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募集、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承诺书、无拖欠工程款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如竞得人虚假提供或隐瞒事实出具上述承诺函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二)其他条件:
马宗地2026-08号:
1.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承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与建设主管部门签订《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及《海绵城市建设专项协议》,如未签订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2.该地块划片至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小学和福州市儒江小学。
3.项目地块按现状交地,项目地块用水等需求由竞得人自行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交付土地条件及建设要求:
马宗地2026-08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提供土地,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建设之日起48个月内建成并竣工验收。
(四)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征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土地费用及政府的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按照税法及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自行申报缴纳。
(五)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若是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下载中心下载“土地系统操作流程说明”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6年9月10日10时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册账号,下载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拍卖机构组织实施,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出让人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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