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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6亩,限高100米!闽侯出让上街一幅科研用地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26.08.28来源:海西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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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8月28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6年第16次公开挂牌出让科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1宗科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标签:   闽侯  土地  拍卖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28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6年第16次公开挂牌出让科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1宗科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交易时间:2026年9月18日9:00时至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10:00时(挂牌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截止10月8日(星期四)10:00)。

挂牌交易地点: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交易中心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宗地2026挂24号,地块位于上街镇,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0802)。

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总面积:21372㎡(合32.06亩);容积率:3.0以下(含3.0);建筑密度:45%以下(含45%);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含100米);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出让年限:5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632万元,挂牌起始价8160万元。按容积率上限3.0测算,得出该地块挂牌起始楼面价为1272.69元/㎡。

出让公告约定:

1、该地块自交地之日起算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

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公司及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竞得人为新公司。

3、开竣工时间: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开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当期交地对应的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1‰,即每日逾期开工对应违约金为(当期交付土地面积÷出让宗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1‰;竣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按照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核算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1‰,即每日逾期竣工对应违约金为(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1‰。

4、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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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28日,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6年第16次公开挂牌出让科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有关规定,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1宗科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交易时间:2026年9月18日9:00时至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10:00时(挂牌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截止10月8日(星期四)10:00)。

挂牌交易地点: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交易中心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宗地2026挂24号,地块位于上街镇,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0802)。

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总面积:21372㎡(合32.06亩);容积率:3.0以下(含3.0);建筑密度:45%以下(含45%);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含100米);现状土地条件:净地;出让年限:5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632万元,挂牌起始价8160万元。按容积率上限3.0测算,得出该地块挂牌起始楼面价为1272.69元/㎡。

出让公告约定:

1、该地块自交地之日起算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

2、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公司及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竞得人为新公司。

3、开竣工时间: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开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当期交地对应的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1‰,即每日逾期开工对应违约金为(当期交付土地面积÷出让宗地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1‰;竣工每逾期一日违约金为按照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核算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0.1‰,即每日逾期竣工对应违约金为(未按时完成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应开发建设总计容建筑面积)×土地成交价款总额×0.1‰。

4、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项目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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