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24日,福州市鼓楼区发布两则告知书,宣布洪山镇原厝村104号地块项目、同春药业地块项目启动房屋征收。
以下是详细信息:
鼓楼同春药业地块项选址面积15.02亩

8月24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春药业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告知书(鼓房征〔2026〕26号)”。
根据同春药业地块项目建设的需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同春药业地块项目房屋征收部门为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6号隆凤新村东侧二层。
告知书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被征收房屋为住所(或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或变更登记,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当在2026年8月29日之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超过五家)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则被征收人可在 2026年8月29日之前将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征收实施单位,以50%以上户数的多数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
若选择评估机构的户数未达到总户数50%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于2026年8月31日16:00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6号隆凤新村东侧二层会议室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
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参与公开抽号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根据2023年发布的《鼓楼区城市旧改“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同春药业公司地块选址面积15.02亩,征迁房屋面积1.26万平方米,户数1户。

福州土地发展中心2023年9月8日发布信息显示,同春药业地块位于鼓楼区洪甘路与原厝路交叉口东南侧,已完成项目选址,选址面积为10013平方米。
洪山镇原厝村104号地块选址面积17.36亩

8月24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洪山镇原厝村104号地块项目房屋征收告知书(鼓房征〔2026〕27号)”。
根据洪山镇原厝村104号地块项目建设的需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
洪山镇原厝村104号地块项目房屋征收部门为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福州凤凰房屋征收工程处,办公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6号隆凤新村东侧二层。
告知书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被征收房屋为住所(或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或变更登记,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及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无产权房屋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当在2026年8月29日之前自行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超过五家)并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若无法通过协商方式选定,则被征收人可在 2026年8月29日之前将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征收实施单位,以50%以上户数的多数被征收人的意见确定评估机构;
若选择评估机构的户数未达到总户数50%的,则由房屋征收部门于2026年8月31日16:00在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6号隆凤新村东侧二层会议室通过公开抽号的方式随机选定。
被征收人提交书面意见以及参与公开抽号时,应附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根据2023年发布的《鼓楼区城市旧改“百日会战”行动方案》,洪山镇原厝村104号地块选址面积17.36亩,征迁房屋面积0.68万平方米,户数41户。
统计数据显示,洪山镇原厝村104号地块项目、同春药业地块总面积32.38亩,位于福州鼓楼区,洪甘路东侧,总面积拥有极嘉的江景视野,周边分布有永辉超市、钱塘文博小学等。
后续随着征迁的推进,将为福州土地市场新增两幅优质江景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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